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减柴降苯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催化裂化装置减柴降苯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减柴降苯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催化裂化装置减柴降苯环保治理项目

项目选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开发区)千山南路827号,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在不改变装置工程规模的条件下,对现有催化裂化装置进行改造,提升管反应器预提升段新增喷嘴4个,将轻循环油抽出回炼降低催化柴油产量,新增汽油脱苯单元。项目实施后,原料加工总量不变、产品种类不变。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千山南路827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32-86915890

电子邮箱:chenc.qdlh@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1: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减柴降苯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减柴降苯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6828

 

 

 

附件1-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减柴降苯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信息来源: 
202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