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面光伏及绿电制绿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面光伏及绿电制绿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水面光伏及绿电制绿氢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千山南路827号,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和公司东侧围墙外水塘,不涉及新征用地
项目概况: 企业为推动绿色、清洁的太阳能电力的应用,同时减少建设项目的碳排放,降低装置的能耗,按照青岛炼化公司绿电情况,为确保氢气管网平稳运行和可靠性,拟对二制氢装置改造,开展绿电制绿氢一体化项目,建成6.0MW水面光伏装置, 1套500Nm3/h电解水成套设施,配套氢氧管线、公用工程、变电站改造等相关设施。
项目总投资58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13780675245;chenc.qdlh@sinopec.com
三、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2-68972502;wxyan@upchse.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青岛炼化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1-附件1--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面光伏及绿电制绿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